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两人提着面目可怖的猪头,抱着粘连血肉的温盘,可以说是万众瞩目地来到了那卖扇子的摊位前,但宋书远和方景星已经不见了人影。

卖扇子大叔惊恐地看着两人手中的东西,张大嘴巴:“你你们这是……”

常许没想解释,然后就听到季鸣月说:“没错,我们就是杀猪凶手!”

常许:。

扇子大叔本来是有些惊悚的,但听她这么说,没忍住笑了出来,觉得自己刚刚有点小题大做,不过是一个猪头罢了:“你们可是要找那两位大人?”

“是啊,”季鸣月觉得手里的盘子有点重了,“他们人呢?”

大叔说:“那位宋大人说他们先走了,你们要是找得到他俩便找,找不到就回去吧。”

季鸣月第N次觉得古代没有手机真是太不方便了!

但再埋怨这事,她也没能耐到造一个手机出来,于是和常许商量了一下,决定先把这猪头和温盘送回院里留作证据,之后再说。

待他们回到司理院叫来曾仵作和余在溪,又把两位死者的尸体拿出来和猪头对比了一下,坐实了“痕迹非常相似,温盘极有可能是凶器”的这个观点。

曾仵作捧着盘子左看看右看看,叹息道:“只要有心,何物不能杀人?唉!”

余在溪纤长苍白的手指谨慎地抚摸过猪头上烂肉泥:“虽说痕迹有八九分相似,可猪头与人头始终有不同。无法兼顾的差异之处,还得再做斟酌。”

季鸣月和常许自然应是。

把猪头放入棺材中保存证据的时候,季鸣月开玩笑道:“这猪怎么会想到自己的脑袋也有睡棺材的一天?”

常许笑了笑:“只可惜它大概是不以此为荣的。”

“那倒也是,我也不以此为荣,死了就是死了,睡哪里有什么重要的?”

平时去现场看案子,尤其是被作为三分之二个仵作在用的常许,身上沾上些血污也是正常的,他们几人便在院里备了几套衣服,看完尸体后二人就去换了。

这又是卖猪又是砸猪的折腾了许久,等两人换好衣服准备去找宋书远和方景星的时候,外边的太阳已经在归家的路途上,只余下半天的黄昏余晖,照在海州府衙庄严的牌匾上、几匹背着货物并步而行的驴车上,还有绿闪闪的湖面上。

黄昏落得很快,两人在街上没走多久,天色已是大片的昏暗了。天空中那轮不圆的月亮又白又冷地挂在高空中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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